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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社會][逼國中少女拍露毛照 法官改輕判:表情木然難刺激性慾][聯合報][2020-05-25][複製鏈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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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20-5-25 08:41 AM|顯示全部樓層|倒序瀏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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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20-5-25 08:43 AM 編輯

南部一名楊姓男子佯稱徵模特兒誆騙國中女學生自拍露毛照,一、二審依脅迫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刑7年半,但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卻指出少女僅露陰毛非針對私處,且自拍時表情木然,難認定會刺激性慾,因此改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輕判1年10月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楊男2017年1月利用LINE扮女性以3000至5000元薪資佯稱徵模特兒,誆騙少女自拍露毛照,後來楊男要求傳全裸自拍,少女嚇得告訴老師並報案,檢警在楊男家中查扣電腦和3張露毛照等證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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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評

little5268 三小..重點是非自願吧?  發表於 2020-5-30 11:51 AM
Henry133 表情木然對男人沒差吧.女法官嗎?  發表於 2020-5-27 11:05 PM
鬼次郎 為什麼法官都不判剁碎了餵狗,這是太沒天理了  發表於 2020-5-27 11:36 AM
k590405 難怪看法院的照片非常眼熟就在我們家附近 1987年(我1歲)死鬼升高三搬來時法院還沒蓋 當時法院現址附近東門路古道遺跡遭到破壞現只到瑞豐夜市附近  發表於 2020-5-27 04:44 AM
k590405 法官不是恐龍是根據刑法的法條判刑 真正的大恐龍是立法院制定刑法的立委 那些法條知道太輕都不修法只想拿部長級高薪不做事  發表於 2020-5-27 04:36 AM
Cancer555 所以表情木訥就沒有犯罪的事實嗎? 我看法官改由機器人來判還比較公平 哈哈  發表於 2020-5-26 11:32 AM
sr5252 司法界就是不要惹法律人,加害人人權為主,若惹到法律人,你就算是醫生都要告醫療處置不當。  發表於 2020-5-25 04:29 PM
礁溪伊莉 重點應該是: "僅露陰毛非針對私處..."~   發表於 2020-5-25 11:27 AM
desk30000 綠共執政,恐龍法官保證  發表於 2020-5-25 10:42 AM
jackily7469 沒好奇 表情木然是甚麼情況... 只是法官的理由真的挺瞎的 所以被強X沒反抗 又一臉愉悅就不是強X了嗎0.0?? 鬼島不意外??  發表於 2020-5-25 09:17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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